11月3日,工信部网站发布公告,再次公开征求对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意见。据介绍,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,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》,首次公开征求 意见并迭代修改完善后,形成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(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,如有相关 意见建议,请于2022年12月3日前反馈。根据征求意见稿,该办法所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,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,自备动力系统,非军事用 途的航空器(含穿越机,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),但不包括航空模型。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全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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